HIV患者免告知救護員 消防署批:以後誰敢救?
2017年06月22日
鳳凰志工救護HIV患者沾到血事後才知 衛福部:依規定不必告知
衛福部日前發函回覆消防署,救護技術員(EMT)不屬醫事人員,患者無義務告知本身病情。(孟祥傑翻攝)
鳳凰志工救護HIV患者沾到血事後才知 衛福部:依規定不必告知
網友在批踢踢實業坊發文質疑衛福部認定HIV患者不必告知救護人員病情的回函。(孟祥傑翻攝)
花蓮縣1名擁有救護技術員(EMT)證照的鳳凰志工,日前救護1名病患時,手上傷口疑似接觸患者血液,事後接獲醫院通知該患者為HIV感染者,花蓮縣消防局發函衛福部請教相關規範後,衛福部回函表示依法規,EMT不屬醫事人員,患者無告知病情的義務,消防署今表示不認同回函,表示將與衛福部討論修法,將救護人員納入醫事人員,保障救護人員安全。
批批踢實業坊昨晚有網友貼文表示,「衛福部說HIV患者不必告知救護人員」,並附上1張衛福部發函給消防署與花蓮縣消防局的公文,指「HIV感染者於醫療機構治療時,應有告知病情義務,但不含到院前緊急救護過程」,另引用醫療法條文表示醫事人員不包括救護技術員(EMT)。
消防署今天表示,第一線救護人員都是為了救人才趕赴現場,經常置身不確定的危險中,這名志工日前在救護過程中,傷口不慎接觸到HIV患者血液,但當時完全不知情,事後醫院抽血檢查後發現患者為HIV感染者,才趕緊通報消防局及志工,花蓮縣消防局才會發函請教衛福部疾管署相關規範,希望救護工作安全能獲得合理保障。
據了解,該志工已前往醫院抽血檢查,雖然為HIV陰性反應,但因HIV潛伏期長,仍必須長期追蹤觀察,已讓該志工及許多第一線救護人員相當恐懼和無奈。
不料衛福部疾管署本月13日回函解釋內容,竟是搬出醫療法認定患者不必告知救護人員患有HIV,消防署不滿表示,若志工因此染病,將導致求助無門,「這樣以後誰敢去救人?」
不少基層警、義消及救護志工質疑,因衛福部疾管署認定救護人員不屬醫療法內規定的醫事人員,不能從事醫療行為,是否以後救護人員到現場,即使患者生命垂危,也不能進行急救,必須通知並等候醫院醫師或護理師趕來,「大家只能眼睜睜看著患者生命流逝?」
(中時)